1.东莞“莞7条”新政再出细则!这类商品房,公积金额度上浮20%

2.东莞首套房贷利率多少?

3.东莞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租房额度上限1800元

4.东莞二套利率

5.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6.东莞市公积金额度查询

7.东莞公积金新政:最长30年,首套房可贷限额1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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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组合拳”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2022年以来,逾70个城市的楼市调控政策主要涉及补贴购房、调整公积金政策、放松落户限制、降低首付比例、放松限售限购、降低比例等。

不少地区打出“组合拳”。浙江省衢州市出台房地产“松绑”政策,全面取消限售、限购。非本市户籍家庭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受2021年8月7日政策中需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2个月且仅能购买1套的限制。同时,市区新出让地块新建商品住房、已出让地块中尚未网签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

部分地区对所在地区的限价住宅项目定价进行了“松绑”。以东莞市为例,东莞市住建局近日发文,鼓励项目结合实际自主提高品质建设标准,推动住宅项目逐步实现“优质优价”。在满足基本品质指标的基础上,对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提出分档次约束项,针对提高品质建设标准的项目,对提升品质指标相应内容增加的建造成本,在指导价(限价)的基础上予以适当增加。

信贷政策方面,广州、苏州、杭州等地下调房贷利率,部分地区最低房贷利率与LPR持平。

公积金政策更趋灵活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福州、株洲、北海、资阳、天津等近20个城市发布公积金政策,内容主要包括提高公积金额度、降低比例、提取时间前移、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等。

在降低比例方面,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发文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政策明确,取消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个人账户应保留最近12个月归集额的规定。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购房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购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部分地区还打出公积金调整政策“组合拳”。四川省资阳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政策包括,一是提高额度。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为60万元;职工家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为40万元;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引进和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最高额为70万元。二是降低首付比例,职工购买商品住房新房(含期房、现房),属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属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再交易住房,属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属二套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之前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大部分是购房后提取,最近有部分城市提前到购房时即可提取,可缓解购房者的压力,有利于市场稳定。

“松绑”力度整体有限

中原地产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超过70个城市对楼市政策进行调整。近期,福州、郑州、哈尔滨、青岛、广州等地接连发布楼市新政,政策目的主要是促进刚需和改善需求释放。

业内人士表示,多地楼市政策适度调整将有效缓解购房资金压力。同时,购房需求进一步释放将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成交上升,缓解库存压力,推动城市经济发展。

张大伟表示,目前发布重磅宽松政策的城市基本都是楼市相对冷清的区域。而热点区域、房价涨幅较大的城市基本没有明显调整。

部分地区在发布楼市松绑政策时,留有一定的回旋余地。苏州调整二手房限售政策,由之前的5年改为3年。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此次苏州限售并未彻底取消,只是缩短了限售年限,给后续调控留有余地。如果市场明显反弹,还可以再次调整到5年。

部分地区出台了仅针对特定时期的楼市调控政策。以安徽省淮北市为例,该地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显示,4月30日-5月4日春季房展会期间,个人或家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可获最高不超过6万元奖励,非首套房可获不超过4万元奖励;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也可获最高不超过3万元奖励。此外,本地、外地居民或企业在房展会期间购房,还可享受财政奖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和开发企业补贴。对此,淮北市住建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该政策仅在房展会期间有效,具体实施办法可参考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用地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约。

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东莞“莞7条”新政再出细则!这类商品房,公积金额度上浮20%

在东莞工作,一般都需要缴纳五险一金,其中的公积金是一笔存款,在特定的时间是可以进行提取的。对于公积金的提取,许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东莞公积金提取比例,顺便来说说东莞公积金提取流程以及东莞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东莞公积金提取比例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关于优化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请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报告》规定了东莞公积金提取比例。

1、其中,新增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政策。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后,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不超过该户应分摊的费用。

2、放宽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政策。缴存职工名下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上限从月缴存额的65%提高至70%,额度上限从1500元提高至1800元。

3、取消装修提取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注:以上价格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还以实际费用为准)

二、东莞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东莞公积金提取流程

(1)到指定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将填写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职工单位核对并盖章;

(3)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

(4)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2、东莞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买(一般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a、已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

b、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本市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备案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外市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签订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

2)建造自住住房办理提取:房屋在建的,办理提取: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建造总价。

3)翻建自住住房办理提取: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翻建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建造总价。

4)大修自住住房办理提取:此项业务其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必须是危房,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大修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大修总价。

5)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办理提取: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拆迁协议签订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充。

6)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在该笔正常还贷期间,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金额度;结清后,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还利息额度。

7)偿还商业购房提取额度:在该笔正常还贷期间,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金额度;结清后,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还利息额度。

8)租住本市住房提取额度:本市户口职工可提取额度=(月租-家庭月收入×5%)×有效个数;外市户口职工可提取额度=月租×有效个数。

9)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额度:此项业务申请人每次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治疗费用(需扣除社保或其他机构报销的费用。

三、东莞公积金提取条件

若是想要提取东莞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提取条件之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职工享受生活保障的;

11、职工家庭因突发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以上就是关于东莞公积金提取比例,东莞公积金提取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东莞首套房贷利率多少?

5月2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我市绿色建筑商品住宅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建节能〔2022〕3号)》(以下简称绿建认定通知)。

商品住宅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一星级以上等级要求的可以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绿色建筑商品住宅认定,绿色建筑商品住宅认定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认定通过后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5月14日,东莞住建局发布“莞7条”。其中提到,购买认定的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可依规上浮20%的额度。

因此,绿建认定通知的发布,意味着有一批认定后的绿色建筑商品房项目,申请公积金额度可上浮20%。

认定流程:

(一)未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

商品住宅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一星级以上等级要求进行设计的,建设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可来我局申请开展绿色建筑项目预评价认定,申报资料及要求见附件。预评价认定由我局委托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负责组织实施。

节能办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审查,申报资料完整的,组织专家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由节能办出具绿色建筑预评价认定意见。预评价专家评审费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二)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商品住宅项目

已完成竣工验收并且已获得绿色建筑标识证书的,可以直接认定为绿色建筑,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信息可在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进行查询(网址:://120.1.34.147/)。

已完成竣工验收但未获得绿色建筑标识证书的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者业主单位可以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定,我市一、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认定统一在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进行操作,三星级绿色建筑通过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网址:://lsjz.jzjn.mohurd.gov.cn),获得绿色建筑标识后可认定为绿色建筑。

东莞发布楼市新政,“5改2”落地!二孩家庭可多购1套

5月14日凌晨,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

通知表示,发挥好保障性住房“兜底”作用,切实加强对新市民、青年人、各层次人才、中低收入户籍家庭等重点群体的住房保障。

通过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通过配售“三限房”、安居房等,降低符合条件的刚需群体和人才的购房门槛;鼓励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共有产权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租购的支持力度。通过夯实住房保障基础,更好满足刚性住房需求。

通知重点:

1、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居民家庭允许其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其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2、对居民家庭持有或购买“双(多)证房”但实质作为一套住房使用的,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该“双(多)证房”视作一套商品住房。

3、购买认定的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可依规上浮20%的额度

4、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

5、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的可以进行交易转让。

6、商业银行要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7、对分期缴纳土地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后,可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报建等手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快房地产开发建设进度。

8、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并专款专用,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可由开发企业提取使用。改善企业资金周转,保障项目如期竣工交付。

东莞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租房额度上限1800元

东莞首套房利率多少

在东莞办理公积金购买首套房是执行的央行基准利率,办理商业购买首套房是根据借款人资质,在央行的基准利率上进行浮动得出的。目前,央行基准利率为:

一、商业:

1、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利率为4.35%;

2、期限一至五年(含五年),利率为4.75%;

3、期限五年以上,利率为4.90%。

二、公积金:

1、期限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为2.75%;

2、期限五年以上,利率为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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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买房利率

广州买房利率多少2023最新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3-03-14 10:03:00 1261次浏览

导读: 现在买房是很常见的事情,因此也导致很多年轻人变成了房奴,很大一部分压力来自于利率所产生的利息。那么,广州买房利率是多少呢?

现在买房是很常见的事情,因此也导致很多年轻人变成了房奴,很大一部分压力来自于利率所产生的利息。那么,广州买房利率是多少呢?

广州买房利率

目前,广州首套房普遍利率仍保持不变,即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并没有降息通知。

根据最新的5年期以上LPR,首套房利率下限为4.1%,因为根据央行允许房价逐月、同比连续3月下跌的城市在打破利率下限后规定,现在有将近10个城市将首套房贷利率下调至“3字头”。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线城市水平的广州不在本轮“降息”之列。

广州买房利率不降低的麻烦

广州较高的房贷利率和严格的限购政策导致市场购买力无法释放,此外,佛山、东莞等周边消费力强的城市纷纷放宽限购、限贷,清远、江门、肇庆等正在进行回乡置业,分流广州一大部分购力。

从这个角度看,广州总体利率仍有下调的空间和必要性。广州新房供应量大、成交量大、价格低,更接近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特点,有必要尽快调整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一些限制措施,包括降低利率。

东莞公积金房贷利率

2020年东莞市居民住房公积金利率:

1.基准利率:基准利率为4.7%,即按照当年全国基准利率计算。

2.折扣利率:折扣利率为4.35%,即按照当年全国基准利率的85%计算。

3.贴息利率:贴息利率为4.05%,即按照当年全国基准利率的85%的75%计算。

4.综合利率:综合利率为3.75%,即按照当年全国基准利率的85%的75%的75%计算。

另外,东莞市房屋公积金还可以享受贴息政策,贴息政策的最低利率为3.5%,根据不同的人的实际情况,可以享受较低的利率。

东莞12月银行房贷利率

东莞12月银行房贷利率,2022东莞市房贷利率分三种:1、商业按揭:首套房基准利率7.05%,85折5.9925%,二套基准7.755%。

东莞二套利率

信息时报记者 段亚雄

7月1日起,东莞将取消装修提取公积金。近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优化东莞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对其进行了解读。《通知》指出,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东公积金委〔2015〕1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现作出了调整:新增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放宽租住本市住房提取;取消装修提取;购买外市住房提取公积金增加复核环节等。本通知除取消装修提取外,其余自2019年4月23日起施行。

调整1

新增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

《通知》规定,新增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工程竣工验收后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不超过该户应分摊的费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配偶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没有配偶的姓名,则办理提取时需携带双方有效件。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而实际支付的工程建筑费用,且不超过本人账户余额。

增设电梯提取是否有办理时间的限制?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申请人到中心办事处办理,各办事处地址详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所需材料详见《增设电梯提取》的办事指南。申请提取时间没有限制,只要申请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携规定资料提出申请即可。但是,申请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只可提取一次。

调整2

租房提取额度上限提高到1800元

进一步放宽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是本次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化的一项重要内容。《通知》明确,放宽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无房职工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比例上限从月缴存额的65%提高至70%、额度上限从1500元提高至1800元。

调高租房提取的比例和上限考虑的初衷是什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到,租房提取是广大职工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提取业务类型,符合东莞市市情。一方面不断简化办理流程,丰富办理渠道(网厅、微信、短信、自助终端、柜台均可办理),为职工提供方便;一方面自2016年4月1日将租房提取的比例从60%提高到65%、限额从540元提高到1500元后再次提高,主要是贯彻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精神,加大对职工租住住房的支持力度,鼓励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

调整3

今年7月1日起将取消装修提取

《通知》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东莞将取消装修提取公积金。装修提取实施至今在促进职工住房消费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范围进行进一步规范,使公积金更加集中用于保障刚需型住房消费需求。为确保该项政策平稳过渡,将在今年7月1日起取消。

调整4

离职或失业提取公积金流程简化

按照东莞现行的公积金政策,离职或失业提取按“旧钱旧办法、新钱新办法”执行。2015年3月1日以前缴存到账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市户口职工离职或本市户口职工失业时均可提取,没有时间限制。但2015年3月1日后无论以何种形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再以离职或失业情形提取。

本次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化,对离职或失业提取2015年3月1日以前缴存到账的住房公积金流程进行了简化。如果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符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东公积金委〔2015〕1号)第十四条(二)规定的情形,申请提取2015年3月1日前账户余额时,可通过单位批量代办或线下(银行公积金服务网点、智慧终端)临柜办理,审核时不再收取离职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

调整5

购买外市住房提取增加复核环节

《通知》还指出,今后购买外市住房提取公积金增加复核环节,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购买外市住房为什么调整为3个工作日办结?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主要是为了加强对违规提取的治理,防范骗提套取风险。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2018〕115号)要求“对于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阶段性停止实施该类型提取政策;继续实施该类型提取政策的地方,要严格审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金函〔2016〕245号)要求“需核查信息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东莞首套二套房利率

东莞首套房利率一般为4.75%-5.08%,而二套房则为4.90%-5.38%。

二套房的公积金利率是多少?

公积金二套房利率如下:

1、第二套房公积金利率是第一套房基准利率的1.1倍;

2、公积金利率:首套房住房公积金利率为五年期以下(含五年)2.75%,五年期以上3.25%;

3、二套房住房公积金利率为五年期以下(含五年)3.025%,五年期以上3.575%。公积金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

4、公积金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

二套房房贷利率是多少

二套房房贷利率

商业二套房贷利率,目前二套房利率是按照1.2倍的基准利率来执行的,其五年以上的基准利率为4.90%,而执行利率就差不多在5.88%,左右,最高利率不能超过6.37%;2、公积金二套房贷利率,按照1.1倍的基准利率执行,其五年以上的基准利率为3.25%,故二套房贷利率就差不多在3.57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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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认房又认贷

现在大部分城市在房产套数认定方面都是选择认房认贷的原则,也就是在购房申请时,不仅要看名下是否有购房记录,还要看名下是否有记录,若是有的话,再次申请都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其利率、购房首付款比例都要按照二套房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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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认房不认贷

认房不认房的标准是购房者名下或家庭名下有登记房产,再次购房申请就属于二套房,若是房子卖掉了,即便是有记录都不算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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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认贷不认房

认贷认房是只关注个人或家庭是否有购房申请记录,若是有一套未结清的房产,再次购房就算二套,若是结清了,就不算二套。

东莞二套房利率是多少?

东莞二套房利率在3%到5%,利率会根据地区实际情况确定,而且的首付比例是不能低于30%的,而且对于第二套住房更是规定的不能低于60%,对于购房的优惠政策还是比较多的。

东莞二套房利率是多少

1、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购买第二套住房。

2、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3、东莞新基准利率:各项商业六个月以内(含)5.6%,六个月至一年(含)6%,一至三年(含)6.15%,三至五年(含)6.4%,五年以上6.55%。个人住房公积金五年以下(含五年)4%,五年以上4.5%,根据二套房政策,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二套房商业年利率为不低于7.205%。

契税由买卖双方缴纳,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内容》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人民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契税征收的幅度并不一致。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的房贷房。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东莞二套房契税征收3%,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套房的利率是多少

二套房贷利率应是基准利率的1.1倍。

顾名思义,区别于一套房贷利率的标准。为了控制、影响市场房价变化趋势,从而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用户执行不同于首次购买住房的利率。

房贷利率,是指用房产在银行办理的,该要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中国房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各个商业银行执行的时候可以在一定的区间内自行浮动。

中国的房贷利率不是一直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动的,形式是利率一直在上涨,所以经常会比较在增加利率之前和增加利率之后的情况。

中国房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用房产在银行办理的,该要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这个利率就是房贷利率。

二套房贷利率应是基准利率的1.1倍。

顾名思义,区别于一套房贷利率的标准。为了控制、影响市场房价变化趋势,从而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用户执行不同于首次购买住房的利率。

房贷利率,是指用房产在银行办理的,该要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中国房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各个商业银行执行的时候可以在一定的区间内自行浮动。

中国的房贷利率不是一直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动的,形式是利率一直在上涨,所以经常会比较在增加利率之前和增加利率之后的情况。

中国房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用房产在银行办理的,该要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这个利率就是房贷利率。

东莞二套利率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

东莞市公积金额度查询

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有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院批准。第七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东莞公积金新政:最长30年,首套房可贷限额120万

东莞住房公积金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东莞住房公积金起贷额度为5万元。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夫妻双方正常缴满6个月的,分别计算借款人、配偶在不超过50万元个人最高限额的可贷额度,家庭最终可贷额度=借款人可贷额度配偶可贷额度且不超过80万;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或不属于正常缴存的,其可贷额度不予计算且家庭最终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外籍及港澳台籍缴存职工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职工个人公积金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

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根据公积金满足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额度调节参数。我中心官方网站按月(每月终了后次月)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当资金流动性发生变化且个贷率连续3个月保持在同一区间时,中心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公布之日次月起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借款人可贷额度套用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递交申请登记时所对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东莞住房公积金一般能多少

如您在广东省东莞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金额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执行。

组合中,商业性个人住房部分的金额不得超过房屋价款与首付款、个人公积金部分之和的差额。首套住房组合的总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价值(其中一手住房取交易价格,二手住房取评估价格与交易价格的较低者)的7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总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价值(其中一手住房取交易价格,二手住房取评估价格与交易价格的较低者)的40%,若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当地住房政策等有更严格规定的,则从其规定;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业性住房。单笔组合商业性部分的具体金额需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等逐笔确定。

请您详询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东莞公积金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贷额度低于30万元的,在个人还贷能力足够的前提下,其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按30万元核定。住房公积金额度一般由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比例、缴存时间、购房金额、年限及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计算您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计算最高可额度:您的家庭月收入(指夫妻双方月收入、离退休职工与其子女等其他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下同),每月至少扣除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年限的每万元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额度。3、具体的额度金额还要同时考虑单笔最高额度、最高可额度、最低首付款和信用等级。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月26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显示,公积金最长期限统一设定为30年,且可贷额度上浮,首套房最高额度120万元、二套房最高额度80万元。

《通知》指出,将于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政策,新政策新增商转公顺位抵押方式、新增可贷额度上浮情形、最长年限统一设定为30年、新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新增展期做法、取消提前还款期限变更的已还款时间限制、贷后连续停缴满12个月将被收取违约金、购买再交易商品住房在办妥过户手续后应及时申请、调整供收比核定方式。

具体而言,已使用商业用于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转为公积金,不再要求必须转为纯公积金。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称,东莞市自2011年试行商转公以来,商转公的要求是必须转为纯公积金,随着房价持续攀升,群众对增加商转公顺位抵押方式的呼声越来越高。职工可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转为公积金,不再要求必须为纯公积金,这将为无法还清商贷与公积金差额部分余额的职工打开了申请公积金的大门,对于早期不符合公积金条件但现在可以申请商转公的职工而言,具有现实意义。

额度申请上浮的条件则显示,凡符合购买装配式住宅、东莞市认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请时往前推算连续满5年(累计汇缴满60个月)未提取公积金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可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且上浮额度不累加。《通知》明确,确定的最高额度为首套房120万元、二套房80万元。

此外,《通知》显示,原来只有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转公)方可申请最长30年,现取消该限定条件。申请最长30年的年限只需审核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而对于在此次《通知》公布前已经申请了公积金,但当时只能贷20年的情况,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可以提出展期申请。

《通知》显示,在正常还款周期内,可申请延长年限,但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在还款方式上,《通知》显示,在保留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合同一旦签订,暂不支持还款方式的变更。

以下为原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新版业务指南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同步启用。届时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政策主要变化及继续执行的政策要点通知如下:

一、新增商转公顺位抵押方式

已使用商业用于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转为公积金,不再要求必须转为纯公积金。

二、新增可贷额度上浮情形

凡符合购买装配式住宅、本市认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请时往前推算连续满5年(累计汇缴满60个月)未提取公积金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可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过《办法》第十条规定限额,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三、最长年限统一设定为30年

原来只有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转公)方可申请最长30年,现取消该限定条件。申请最长30年的年限只需审核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四、新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在保留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合同一旦签订,暂不支持还款方式的变更。

五、新增展期做法

在正常还款周期内,可申请延长年限,但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六、取消提前还款、期限变更的已还款时间限制

申请提前还款、期限变更(缩期或展期)时不再要求借款人至少已还款满12个月。

七、贷后连续停缴满12个月将被收取违约金

凡缴存单位未办理缓缴手续,或未因死亡、离(退)休、出境定居而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发放后借款人连续停缴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人将提前收回或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上浮30%计收违约金,直至重新依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为止。

八、购买再交易商品住房在办妥过户手续后应及时申请

购买再交易商品住房且房屋已过户到买方名下的,应自不动产权属证书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

九、调整供收比核定方式

由该笔公积金每月应还款额不得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规定比例,调整为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超过规定范围。债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十、《办法》第二十九条相关指标内容

第八条第(二)项信用状况:详见《办事指南》。

第八条第(三)项规定期限:且逐月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第八条第(五)项规定范围:不超过家庭收入(职工及其配偶缴存基数)的60%。

第十条第(一)项最高额度:首套房120万元、二套房80万元。

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比例:本地申请首套房70%、本地申请二套房及异地申请60%。

第十条第(三)项规定比例:60%。

第十一条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各项参数:详见业务指南。

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期限: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