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品油价格再度上涨,汽油单价创苏城历史之最。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并降低用车成本

2.如何成品油配送企业管理

3.用于直接销售的消费税计入成本吗

4.成品油价格再度上涨,汽油单价创苏城历史之最。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并降低用车成本,市场推出一种“CNG”的油

5.购买加油卡计入什么科目?附账务处理

成品油价格成本核算_成品油企业成本核算

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渔业生产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渔业生产者,包括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

渔船不得作为补助对象。

第五条 补助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从事的渔业生产符合《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证件),并在一个补助年度内从事正常捕捞生产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三个月。大中型渔船应当填写捕捞日志。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纳入全国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总量控制范围,并纳入全国数据库管理。

(三)内陆捕捞机动渔船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证件),并在一个补助年度内从事正常捕捞生产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三个月。内陆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数控制在农业部2008年核定数据范围内,并纳入省级数据库管理。

(四)养殖渔民(渔业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以下简称养殖证)和渔业船舶证书(证件),使用养殖机动渔船从事正常养殖生产活动。

(五)远洋捕捞渔船经农业部批准、持有合法有效证件、从事正常远洋渔业生产。

(六)除农业部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从事远洋渔业生产的渔船一律领取远洋渔业补助资金,不得重复领取国内渔业补助资金。

第六条 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补贴。

第七条 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的确定和中央财政负担的补助比例按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助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补助用油量核算原则:

(一)补助用油量的核算原则上以2008年为上限。农业部根据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渔船和养殖证等情况,考虑增、减变化因素,商财政部核算确定补助用油量。

(二)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和内陆捕捞机动渔船补助用油量按照捕捞作业类型和渔船主机总功率进行核算确定。养殖机动渔船补助用油量按照养殖证确认面积和实际使用的养殖机动渔船功率情况进行核算确定,单位养殖水面标准可补助养殖机动渔船主机功率不得超过1.4千瓦/公顷,小于1.4千瓦/公顷的,按实际功率数核准。

农业部根据渔船种类、作业类型、平均作业时间提出机动渔船用油量测算参考标准。

(三)跨省购置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补助用油量的核算截至补助年度的12月31日,补助用油量由农业部计入渔船买入省(区、市),补助资金由该省(区、市)负责发放。省内购置渔船照此执行。

跨省买卖渔船手续办结时间以农业部批准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时间为准。

第九条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国内捕捞机动渔船、养殖机动渔船管理和养殖证发放数据库,完整准确地记录本辖区渔船和养殖证情况。

第十条 年度终了后,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应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渔业生产者填报补助申请表,内容包括国内捕捞机动渔船和养殖机动渔船、船主和养殖证基础信息、补助年度内是否正常生产作业、有无违反《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等。

第十一条 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补助申请表进行初核、汇总,并对渔业生产者的补助申请资格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重点公示渔船在补助年度内是否正常生产作业。公示结束后,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应根据第八条进行补助用油量测算,并于2月底前将补助年度内国内捕捞机动渔船、养殖机动渔船统计和补助用油量测算情况逐级报送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

第十二条 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第八条对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查、测算,并于3月20日前,以书面文件将本省(区、市)上年度《中央财政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汇总表》和《中央财政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船名册》、《中央财政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船名册》以及《中央财政远洋渔业油价补助审核汇总表》上报农业部,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并使用不可擦写的光盘介质报送电子表格。

第十三条 农业部收到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后,根据第八条审核和测算国内渔业补助用油总量和分省(区、市)补助用油量、远洋渔业补助用油总量和分企业补助用油量,附带全部渔船船名册,于4月10日前函报财政部,同时抄送审计署。

第十四条 财政部根据农业部报送的上年度渔业补助用油量,按照补助标准,测算确定各省(区、市)上年度国内渔业和远洋渔业补助资金、中央企业远洋渔业补助资金,于4月30日前,下达相关省(区、市)财政部门和中央企业。资金下达文件同时抄送农业部、审计署、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五条 远洋渔业分企业及代理渔船补助用油量及资金规模由农业部于5月15日前书面通知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抄送财政部和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各省(区、市)财政部门据此进行发放,于6月30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

第十六条 国内渔业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资金下达文件制定具体发放方案,及时下拨资金。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按程序对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相关信息公示后,于6月30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远洋渔业)补助资金下达后,为保证补助资金落实到柴油成本支付方,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农业部核定的各远洋渔业企业自有渔船和代理渔船的补助金额,对企业自有渔船,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对企业代理或租赁渔船,根据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代理企业与被代理或租赁渔船的船东签订的享受补助协议,将补助资金拨付给柴油成本直接负担者。

第十八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于9月15日前将上年渔业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包括文字总结、使用不可擦写的光盘介质报送的《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远洋渔业油价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以正式文件报送财政部和农业部,抄送审计署。

第十九条 中央财政将会同农业、审计部门,对地方各级渔业部门和补助资金受益对象申报的渔船、养殖证、生产作业等情况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以及各级财政部门资金拨付进度、工作经费安排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或组织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省级财政、渔业、监察、审计等部门,也要加强本省(区、市)补助资金申报、拨付、工作经费安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补助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有证无船、一船多证、非法船舶、伪造证件等形式套取补助资金,扩大补助范围发放补助资金,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将由财政部门依法追缴被侵占的补助资金;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虚材料申请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被永久取消渔业补助资金领取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二十一条 违反《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渔业生产的,视情节不得补助或扣减补助。

第二十二条 补助资金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规定,商渔业主管部门重点用于基层管理部门用油量统计和补助资金发放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成品油价格再度上涨,汽油单价创苏城历史之最。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并降低用车成本

进口燃料油的人民币价格构成为:(燃料油美元价*汇率*1.01的关税+1218的消费)*1.17的增值税。目前多数燃料油进口进来的价格倒挂的。这里所说燃料油指的是实实在在的燃料油,如M100,180,380等,不包括以燃料油名义报关打擦边球的柴油等其它油品。同时,对于用于生产加工的企业来说,燃料油确实是可以退消费税的。但是贸易公司进口进来是不牵扯退税的。所以如果你是贸易公司,1218的消费税也要核算的成本里。

如何成品油配送企业管理

(1)解:设第一次改装了x辆出租车,则改装后燃料费为y元。

由题意得,y=80(100-x)×3/20

2y=80(100-2x)×2/5

解得,x=20 y=960

∴20×2=40(辆) (80-960÷2)÷80=40%

答:公司共改装了40辆出租车。下降了40%。

2.(4000×100)÷(80×40%×100)=125(天)

答:125天后就可以从节省的燃料费中收回成本。

用于直接销售的消费税计入成本吗

 确定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的目标和重点

明确优化管理目标

四川销售公司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的目标,是“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压缩管理环节,堵塞管理漏洞”。大幅缩短配送响应时间,将车辆运行效率提高到2次/日以上,全年节约配送费用1000万元以上,精简配送环节和管理岗位,对运费结算和商品运输实时监控,减少资金结算和商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构建整体框架

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的构架,是“形成一个模式,打造一个平台,完善六项功能”。即形成信息化管理模式,打造高度集成的成品油公路配送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物流优化、资金结算、运输监控、集中调度、系统融合、成本控制等六项功能。

确定实施原则

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的实施原则,是“大物流、大系统、大成本、大安全”。大物流,即将企业的自有物流(包括加油站、油库、人员等)与第三方承运商实现配送信息与的实时共享,最大限度的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减少物流总支出,降低运营成本,实现物流的全局优化;大系统,即将成品油公路配送信息管理系统和公司现有的营销业务使用的ERP系统、财务管理使用的FMIS系统和油库业务等系统进行融合,实现六大系统信息集、处理的联合和数据的共享;大成本,即将物流成本从传统的运输费用控制向上游的管理费、人工费和办公费延伸,形成一个扩展的、完整的企业成本管理框架,实现物流费用的降低;大安全,即将过去更加关注消防安全向关注交通运输安全、油库和加油站作业现场安全、资金安全、商品安全转变,对造成人、社会公共秩序和生产秩序的各种危害或威胁给予全面、系统的监控。

定位开发方法

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方法,是“广征博、吸收借鉴”。公司对美孚、壳牌、BP等国际油公司用的RETAIL、CROSS、IMO等配送优化模式进行综合的评估分析,吸收其先进的理念,制定可行性报告和初设方案。

确立运行步骤

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系统的运行步骤,是“分步试点、推广完善”。选择有代表性的5家地区公司进行试点后,在23个地区公司全面推广,并根据操作中的问题对系统进行完善和优化。重塑成品油公路配送的制度流程体系

推行经济区域配送

打破原有的23个行政区划,统一各地区公司使用的票据,依托现有的油库和运输公司的运力,构建8个经济片区和8个物流中心的整体构架,对成品油按经济流向和运距最优进行配送。

统一集中调度车辆

由过去各地区公司承运商自发无序组织,向全省范围内的车辆统筹安排转变,实现车辆调度的快速响应和整体联动,提高配送车辆的周转次数。

优化配送路线

针对四川地处西南,辖区范围大,区内平原少,丘陵、高山和峡谷多,道路坡多、弯急的特点,根据实际里程数确定每个加油站的最优和次优配送油库,避免过远运输、迂回运输、无效运输和重复运输。

整合流转票据

将原各地区公司的《成品油配送通知》、《成品油配送运单》、《内(外)部调拨单》、《油品灌装单》、《成品油配送交接单》等票据,整合为包含28项内容的《油品灌装及交接单》,作为记录信息和数据的载体。

精简管理岗位

实现物流监管岗位的标准化管理,减少地区公司营销管理部门驻库开票岗、驻异地油库提油岗,精简调度岗人员配置。

开发运用成品油公路配送信息化管理平台

完善硬件基础设施

针对配送相关岗位计算机配置低、运行速度慢的情况,更新配送岗、油库发油岗和运输公司车队调度岗的计算机、打印机,为系统运行提供硬件保障。改造运输公司内网,将其和四川销售公司内网进行连接,打通信息渠道。对偏远加油站增设语音收油系统,解决加油站网络不稳的问题。选购速度快、性能佳的服务器,增设“双机热备”功能,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分步自主开发信息管理系统

立足实际,本着“投入少、功能简捷、应变力强、包容性好、扩展性强、易推行”的开发原则,自主开发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软件。开发取分步推进的方式:第一步,从配送运行基本需求入手设置功能模块,优先满足配送管理的最基本要求,包括运行管理、运费管理及加油站收油管理,通过可视化信息系统摆脱手工作业,减轻人工劳动,打通配送管理信息传递的瓶颈;第二步,进行区域功能设置,实现按经济区域优化配送;第三步,通过各业务系统之间数据的共享,完善优化配送和主动配送等功能。

打造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配送管理平台

在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信息系统上,融合业务ERP系统、营销审批系统、财务FMIS系统、零售信息系统和油库业务系统,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通过该系统融合在一起。由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系统产生的油品调拨数能直接导入到ERP系统、FMIS系统和零售信息系统中,克服手工输入、工作量大和容易出错的弊端,开发油库业务系统和营销审批系统接口,配送自动从成品油公路配送信息化管理系统传递到油库业务系统中,油库换票员在油库业务系统中选择相应配送,仅需录入发油货位一项数据就可打印票据完成换票操作,同时油品发运数据自动反馈,保证不同系统数据的一致性,减轻了劳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加强成品油公路配送全过程控制

实行油品配送闭环管理

地区公司营销管理部门将配送通过系统传递到运输公司车队,车队根据接收到的配送安排车辆,并通过系统将信息传递到油库,油库根据配送发运油品,同时将发运情况通过系统传递到加油站,加油站收油后再通过系统将收油情况返回到地区公司营销管理部门,实现了油品配送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所有上述流程步骤均能以信息的方式,直观展现在系统平台上。

优化运费结算管理

在系统中固化运费计算公式和配送站点与配送油库之间的距离,每笔配送任务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根据配送量计算出该趟配送运费,并自动统计汇总当月配送运费,省公司通过信息系统的运费管理模块直接查询每笔配送信息及其发生的运费,运费管理完全透明,费用发生清晰可查。

优化油品损耗管理

配送的执行情况,包括配送车辆在油库的换票时间、装油时间、离库时间,管理者都能在系统中进行实时监查。配送车辆到达加油站,加油站管理人员在计量后,将油品实收数量录入系统,在与油库实际装油数量自动对比后,损耗情况一目了然。出现超损,管理者即刻叫停卸油操作,现场对超损耗情况进行调查。

优化车辆调度管理

运输公司通过系统的运行管理模块,查询到车队车辆当日及次日配送以及车辆调度,了解各车队配送任务量,在车辆调度模块中查找各车队的空闲车辆,通过系统下达指令将空闲车辆调度到相邻的运力紧张的车队,实现配送车辆的统筹安排指挥和集中调度管理,提高配送的时效性。

优化油品配送管理

建立省公司、运输公司、地区公司、加油站和油库5个层面的系统操作管理平台,打破信息传递瓶颈,配送更加高效准确,区域优化配送得以实现。针对日常配送和应急状态专门设计配送优化模块。对日常配送,系统按配送站点与配送油库运距长短给出各站的最优配送油库与次优配送油库,区域管理员能手动调整,同时系统通过提取零售信息系统油品调拨数据,主动分析加油站需求,自动生成配送需求,由过去的加油站要货制变为主动配送制。对应急状态,系统根据道路等基础设施损坏情况,自动生成最优替代路线,实现应急情况下的及时配送。

配套完善成品油公路配送工艺技术流程

推行成品油公路运输双向铅封

在“库到站”运输环节推行了双向铅封,油罐车在油库装油后和加油站卸油后均进行施封,保证油罐车配送全过程皆在铅封状态,进一步堵塞了管理漏洞,降低了损耗。

推行物流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

系统将配送、油品库发、加油站收油等信息与GPS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的车辆运行信息整合在一起,通过GIS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直观的在地图上反映出来。运行管理人员通过GIS系统不仅能了解车辆的配送任务和运行信息,而且在应急情况下,能利用GIS系统查找距离应急地点最近的在途车辆,实现对某一地区或站点进行油品的紧急配送供应。

推广油库、加油站监控技术

在所有油库和加油站均安装监控装置,对油库和加油站的运行安全情况进行实时观测,当配送车辆离开油库和到达加油站后及时通过监控系统对车辆接卸进行监督。

推行油库、加油站接卸油看板作业

在油库和加油站推行接卸油看板作业制度,对接卸油全过程进行分解规范,做到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对接卸油步骤进行严格的确认和现场监控,避免出现油品卸错、卸冒事故发生。强化成品油公路配送监管考核评价

加强车辆和商品在途监管

管理员通过信息平台集成的监控系统对配送交接现场进行动态监控,足不出户看到油库发油、加油站收油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当场叫停不符合要求的操作,变事后监控为实时监控。同时,省公司和运输公司通过信息系统能对车辆运行的线路、状态进行监控,确保在途商品数质量安全。

强化车辆运行安全

GIS系统提供每辆车配送道路的安全风险信息,包括规定线路中车辆车速限制信息、道路交通状况等,车队提前对驾驶员进行相关道路安全风险提示,并在运行中结合GIS系统车辆车速实时报警,提升车辆运行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

强化成本费用控制评价

变以前各地区公司和运输公司独自结算为省公司直接监管,运费结算更加透明。并以分项成本控制方法,创新公路运输成本核算模型,针对四川省各地运输管理范围差异、道路状况差异和配送站点布局差异等,将影响成品油公路运输成本的因素分为固定费用、变动消耗费用、人员费用、管理费用4大项,同时兼顾费用核算标准规范与动态变化情形,对费用进行测算。

加强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的组织领导

坚持领导到位、责任落实

成立项目攻关小组,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每周四川销售公司、第三方运输公司和软件公司就优化管理的内容、功能、进度等进行讨论,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集散库为核心节点,以经济流向划定片区,设置了区域配送管理岗位,强化了统筹区域配送的职责。

坚持多层次、多级次培训

注重员工能力的培养,对配送管理人员取外送和聘请专家授课的形式,拓宽员工视野,充实企业现代管理理念。制定《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项目培训方案》,对地区公司管理岗、油库操作岗和加油站操作人员实施分级培训,注重模拟操作,增强员工的实战能力。鼓励员工再造学习和考取物流证书。

坚持试点单位运行

2008年5月,四川销售公司挑选了5家管理基础较好的地区公司进行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项目试点,以“试点-调研-修改-再试点-再调研-再修改”的工作方式对软件进行完善。共纳基层和运输公司意见150多条,修改细节200余处,项目日臻完善。

坚持分批全面推广

针对流程中的相应步骤、风险、控制措施制定和修订相关文件,编制《系统用户手册》、《系统管理手册》和双向铅封、看板作业等工艺技术的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增加制作了RCD文档(风险控制文档),通过内控的形式下发。对地区公司按照管理基础、人员配备等进行加权测评分类,分为三批推行上线,对基础薄弱的公司派人实地指导。2008年9月,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正式上线运行。

坚持持续改进

下一步将继续向纵向和横向延伸成品油配送优化管理。纵向上,将成品油配送优化延伸到一次配送环节,总部能从信息管理系统查询销售企业油品库存情况,主动向库存不足的油库发油;横向上,完善液位仪、加油站管理系统、运输公司ERP系统等信息化技术运用的融合,使信息传递更加方便和准确,配送效率更加迅捷和高效。

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的效果

形成了新的成品油公路配送管理方式

四川销售公司实现了6个转变:配送方式由原来的按行政区划配送转变为按经济流向和运距最优进行配送;物流管理由各地区分公司和第三方承运商分散管理转变为全省集中管理;车辆调度由过去各地区公司承运商自发无序组织转变为全省车辆统筹安排;配置由过去加油站自行要货转变为根据销售情况主动补货;运输监控由传统的事前指令事后检查转变为商品、车辆的全过程监控;管理手段由传统手工操作转变为信息化管理。新的管理方式堵塞了管理漏洞,降低了配送成本,保障了物流安全,特别是增强了企业在市场紧张或者特殊情况下油品保供能力。在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和2009年泥石流、洪水灾害期间,有效保障了灾区救灾和生产生活用油。

提升了成品油公路配送管理效率

四川销售公司实现了企业内部商品、资金、配送、信息的集中管理,重塑配送制度流程使物流管理环节得到优化,岗位人员有效精减,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数据传递更加迅速及时,响应时间明显缩短,配送时效进一步提高,客户对企业满意程度也明显上升。实行区域配送打破了行政区划限制,总体运距有效减少,车辆使用效率明显提高。对运输车辆运行过程全程监控,对危险运输路段进行优化选择,有效保障了车辆行车安全。减少了商品在运输环节跑、冒、滴、漏等非正常损耗。车辆集中管理、统筹调度。

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开发和推广过程共计投入362万元,项目实施后,据测算仅四川销售公司和运输公司一年产生的效益达4980万元。

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项目在四川销售公司推广应用后,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基层单位的普遍认同。将对国内成品油销售和物流行业的信息化、现代化产生带动作用。

成品油价格再度上涨,汽油单价创苏城历史之最。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并降低用车成本,市场推出一种“CNG”的油

用于直接销售的消费税不计入成本。

消费税分几种情况处理:

1、销售商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成本。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用于在建工程,消费税计入工程的成本。

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待用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生产出应纳消费税的产品销售时,再交纳消费税。

4、进口应税消费品。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用于直接销售的消费税计入成本吗相关拓展:

1、消费税税目总共分为15种:分别为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2、消费税的征税环节:生产销售环节(含委托加工业务)、进口环节、零售环节、批发环节。

(1)生产销售环节(含委托加工业务):

a、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b、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c、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d、委托单位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e、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shu后缴纳消费税。

(2)进口环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等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a、纳税人从事零售业务(含以旧换新)的,在零售时纳税;

b、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时纳税;

c、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4)批发环节: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的消费税。

综上所述: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购买加油卡计入什么科目?附账务处理

1.解:设第一次改装了x辆出租车,则改装后燃料费为y元。 由题意得,y=80(100-x)×3/20 2y=80(100-2x)×2/5 解得,x=20 y=960 ∴20×2=40(辆) (80-960÷2)÷80=40% 答:公司共改装了40辆出租车。下降了40%。 2.(4000×100)÷(80×40%×100)=125(天) 答:125天后就可以从节省的燃料费中收回成本。

会计人员日常工作中,经常要处理购买加油卡的实务问题,购买的加油卡一般通过什么科目核算?具体怎么做账?

购买加油卡通过什么科目核算?

企业购买加油卡应计入“预付账款-加油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在日常核算中,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账,如预付的材料、商品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

购买加油卡的账务处理

购买加油卡时:

借:预付账款-加油卡

贷:银行存款

实际使用,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后,计入成本费用科目核算: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加油卡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的时候,应该要按照,预收账款方法,来作相关的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