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费?

2.苏州大学敬文书院的朱敬文简介

3.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每个月的补贴是多少啊?火车票能报销吗?关于研究生的其他情况也介绍一下~~~谢谢啦~~~

4.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5.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硕士学费多少

6.朱敬文的个人履历

朱敬文奖学金为什么迟迟不发_朱敬文奖学金价值

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100%全覆盖。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9000元(获奖比例为7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为20%)。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专项计划除外)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单列,不占一等奖规定的比例)。为鼓励优秀生源调剂我校,对“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有关规定评定,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4.朱敬文奖助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获得特别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获得一般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获得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

5.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提供相应津贴,其中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平均报酬每人每年约5000元。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费?

研究生奖学金就是优秀研究生还有优秀研究生干部。专项奖学金有恒力发展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其中朱敬文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和特别奖。只要够条件就可以申请。学院一般综合考量,不会重复

苏州大学敬文书院的朱敬文简介

2020年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费

学费:医学、艺术类本科各专业165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本科各专业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本科各专业150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本科专业17000元/学年。住宿费:1500元/学年。

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的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的收费同其他普通学生,赴美交流学习期间,须正常缴纳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费,美方学费按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当年的收费标准收取。

扩展资料:

奖、助、贷学金

1、奖助学金: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面达 40%以上,年发放金额近 700 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 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年·生、校长奖学金 6000 元/年·生。学院为考取研究生的学生专设“学恒”奖学金。学院还设有扬州五亭桥缸套奖学金、擎天柱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年发放金额超过 100 万元。

2、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超过 300 万元。

百度百科-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每个月的补贴是多少啊?火车票能报销吗?关于研究生的其他情况也介绍一下~~~谢谢啦~~~

朱敬文先生,原名朱朝钦,字敬文,1906年生于江苏,1996年逝于香港。朱敬文先生,少年时代家贫失学,谋生沪港,后与夫人杨畹珍女士夙兴夜寐,艰苦创业,终于事业有成。由于幼年失学的痛苦,他立志补助清贫、优秀青少年争取求学机会,为国家培养人才。敬文先生18岁时即开始助学,从小做起,从点滴做起,逐步做大,终生如此。朱先生辞世后,其长子朱恩馀先生出掌朱敬文教育基金会,继续朱先生乐善好施、热心公益的义举。  朱敬文先生毕生义行,在香港和内地捐资助学,支持年青学子升读大学,善举为人称道。在1960年至80年期间,设立奖学金,资助香港年轻人赴美深造,人数逾七百名。及至八十年代末期,朱先生把助学工作扩展至中国内地,成立朱敬文教育基金资助国内大学生,尤其重视江苏和安徽,国内学子受惠者甚众,多达三万之数。 朱敬文先生兴教助学的善举硕果累累。当年得蒙朱先生资助负笈美国的年轻学子,今天许多都在各行各业卓有成就,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这些朱氏学人以朱先生为楷模,继承他不求闻达、无私奉献的精神,携手行善济世,造福社会。遍布世界各地的朱氏学人,更会成为敬文书院学生之学长。

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均享受普通奖学金,除此以外,全体研究生均可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和“朱敬文助学金”等奖项。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每学年发10个月;具体标准为:

(一)博士生:

1.硕士毕业后工作不满2年,每月225元;

2.硕士毕业后工作满2年,但不满4年,每月245元;

3.硕士毕业后工作满4年,每月265元。

(二)硕士生:

1.本科毕业后工作不满2年,每月185元;

2.本科毕业后工作满2年,但不满4年,每月205元;

3.本科毕业后工作满4年,每月225元。

普通奖学金的审核程序

(一)非应届考入的新生在入学后两周内,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从工作单位考入的学生,应有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辞职证明文件。

2.入学前没有工作单位的学生,一律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学院对研究生基本情况和提交申请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之后,编制《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汇总表》书面一式二份,于每年新生入学后的第三周送研究生部审核(同时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

(三)研究生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汇总,送交校财务处发放。

(四)申请者因申请材料不齐或其他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可在每月(假期除外)第一周按上述规定办理,其普通奖学金从申请的当月发放,之前的不再补发。

五、普通奖学金的发放

普通奖学金按月发放。财务处于新生入学的第三个月起,每月的15日之前将普通奖学金发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中。

(其他情况请到南师大研究生教育网上查询)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硕士学费多少

一、研究生奖助体系

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津贴、国际交流奖学金、捐赠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共八部分构成。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已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并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 1号)执行。

2、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原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具体按照《江苏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1号)执行。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具体按照《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号)执行。研究生应合理有效地使用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科研实践和国际交流,提高学业水平。

4、研究生“三助”津贴包括:助研津贴、助管津贴、助教津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实施。

5、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到国外、境外知名高校学习、交流,实现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化,提升学校的国际化水平。

6、捐赠奖(助)学金由学校和捐赠单位(或个人)共同设立,并按相关捐赠协议实施。

7、研究生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8、研究生困难补助用于帮助家庭经济特别的研究生解决暂时的特殊困难,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实施。

二、实施办法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博士生30000元/生年,硕士生20000元/生年。

参评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评定发放: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每年评定一次,实行一次性发放。《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经费来源:由省教育厅按年度下达指标和经费。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发放标准:博士生12000元/生年,硕士生6000元/生年。

参评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评定发放:新生入学后评定一次,每年按10?个月发放。发生学籍异动或其他特殊情况时进行个别调整。特殊情况不能参评的研究生除外。

经费来源:由省财政全额拨款。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及比例:

参评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4级及以后年级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评定发放:根据研究生学习、科研、社会工作、获奖及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每年评定一次,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一次性发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评的研究生除外。《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经费来源:由省财政拨款和学校预算安排。

4、“三助”津贴

(1)助研津贴:主要通过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

基本标准:(按每年10?个月发放)

鼓励导师对于积极参加导师课题研究、工作表现好的研究生加大助研津贴资助力度。博士生助研津贴由学校在博士招生时按三年学制一次性扣除,按月发放。硕士生助研津贴由导师自主发放,各学院(部)按年度统计每位硕士生所得的助研津贴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助管津贴:研究生参加学校机关部门及学院管理岗位的勤工助学工作,由研究生院发放勤工助学补贴。发放标准:400元/生月。

(3)助教津贴:研究生协助参加本科生的教学工作,由教务部提供助教津贴。发放标准:博士生500元/生月,硕士生350元/生月。

经费来源:助研津贴由导师科研项目经费承担;助管津贴根据当年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的人数,按每生每年72元的标准由学校预算安排经费;助教津贴根据《苏州大学学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苏大教[2013]121号),由学校预算安排经费。

5、国际交流奖学金

奖励标准:(1)赴欧美大学(或科研机构)学习3个月及以上的研究生,学校按5000元/生月给予资助;(2)赴国(境)外其他大学学习3个月及以上的研究生,学校按4000元/生月给予资助。导师或所在学院(部)应视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配套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可按《苏州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苏大研[2014]11号)执行。

申请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在接到国(境)外大学(或科研机构)接收通知或邀请函后,确认要赴国(境)外进行国际交流的研究生,可凭相关材料向研究生院申请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

申请办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研究生个人的实际情况,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由研究生本人自愿申报,所在学院(部)审核后报研究生院评定,学校审批。一名研究生在一年内最多只能享受一次3个月及以上的资助。

评定发放:按苏州大学资助研究生国际交流的相关文件执行。

经费来源:按每年资助博士生不超过200人、硕士生不超过100人的规模,每年由学校预算安排600万经费。

6、捐赠奖(助)学金

研究生捐赠奖(助)学金包括:朱敬文奖学金、朱敬文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三星奖学金、周氏奖学金、杜子威医学奖学金、正雄企业奖学金、苏州中化王致权奖学金、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东吴证券奖学金、英飞凌奖学金等种类,具体可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评审发放:按照捐赠奖(助)学金的相关捐赠协议和评定条例执行。

7、助学贷款

研究生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8、困难补助

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申请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申请办法:一般在每年11月进行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调查。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新生可在入学前的每年8月办理好)。研究生将办理好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交所在学院(部),由各学院(部)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统一报研究生院。个别因突发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困难补助。

评定发放:研究生院根据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按不同困难程度给予适当补助,并一次性发放给困难研究生。

经费来源:按照《苏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经费管理办法》(苏大财[2012]8号),根据当年全日制研究生的人数,按每生每年60元的标准提取,由学校预算安排。

三、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关系

1、在同一学年中,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业奖学金,但可兼得一种捐赠类奖学金,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可相互兼得。捐赠奖(助)学金中如有特别说明的,以捐赠奖(助)学金的捐赠协议和评定条例为准。

2、研究生捐赠奖(助)学金中,各种捐赠奖(助)学金在同一学年中不能相互兼得。

四、不能参评或停发奖助学金的特殊情况

1、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研究生,除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外,不参评下一学年的其他各类奖(助)学金。毕业班的研究生发生违法违纪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者,其已参评或发放的本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应予停发或退回,未退回的可视为欠费,须在办理离校手续时结清。

2、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参评各类奖(助)学金的次数(按学年计算)最多不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年数。

3、个人档案未转入我校的研究生,除可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国际交流奖学金外,其余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均不参评。

4、未注册的研究生不属于在籍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助)学金。

5、休学的研究生在休学期间不参评各类奖(助)学金。

6、申请休学的研究生,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复学时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7、出国(境)留学办理保留学籍休学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助)学金;短期出国(境)访学交流或与国(境)外大学联合培养等不需要办理休学的研究生,可参评各类奖(助)学金。

8、未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如:学位课程考试或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9、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在毕业后停发相应奖(助)学金。

10、退学的研究生在按实际学习时间(以月计算)退还相应学费的同时,应退还相应学业奖学金,并在退学后停发国家助学金。

五、组织实施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省教育厅、财政厅的要求,成立“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的相关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和学校的工作安排,在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相关的各项工作。

各学院(部)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和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工作中应遵循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回避原则、保密原则。

六、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实施办法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大院校奖学金、私人助学奖学金等,院校及私人奖学金额度各个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朱敬文的个人履历

学费是每年1万元

教育管理专业为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南京市物价部门最新核定为准,参照2020年教育管理硕士全日制学费为每年1万元人民币,学制为两年;非全日制学员学费为每年2万元人民币,学制为三年。

研究生奖助体系面向全日制研究生,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每生每年。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经费由国家下达。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最高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2000元和18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具有中国国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三、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每年评选不超过30名同学,每人奖励人民币8000元;朱敬文特别奖学金:每次评选不超过14名,每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朱敬文普通奖学金:每次评选不超过83名;每人奖励金额为2000元。

1949 年,敬文先生全家移居香港。在香港的头十年中,他常暗中资助那些无力入学的青年人。1960 年,他在香港创办了 华孚制衣厂,后又创办了 立德制衣厂,助学的意愿再次强烈萌发。同时,他仍然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坚持住公寓。鉴于香港高校入学率极低,仅在 3% 左右,致使不少优秀青年得不到深造,于是,他在 60 寿辰时,将祝寿的筵席费 5000 元省下来捐给青山狮子会,用作留美大学奖学金。

1965年起,朱敬文以个人力量设立 敬文留美大学奖学金,资助家境贫寒而有才华的青年去美国攻读大学,树立为国储材的宗旨。朱敬文先生女婿蒋宁熙在美国印第安纳州文逊氏市文逊氏大学 ( Vincennes University ) 任教授、系主任等职。

因此,敬文先生首先与该校达成协议,以后又扩充至其它高校。敬文先生在香港报刊上注销发助留美学生广告,并亲自走街串巷,访问家庭、学校,确定资助名单,还亲自自带领学生赴美安排食宿,办理入学手续。

他不断鼓励学生上进,联系学生家长,解决学生思想问题。留美学生就读一两年后,不少学生转学考入哈佛、麻省理工等名牌大学。很多人取得了硕士、博士学位,成为杰出的人才,有的已回香港服务,如香港大学讯息工程讲座教授李安国博士、汇丰银行 ( 瑞士 ) 卢斌总经理等。

20 年间,敬文先生资助700多名青年赴美学习。由于朱老先生在培养人才方面取得的成绩,他于 1973 年获得美国文逊氏大学颁授的人文学名誉博士学位,并被该校校长冠以 导师之师 的美誉。

1985年,敬文先生在香港成立 朱敬文教育基金会,并在香港正式注册成完全不牟利的慈善机构。基金会随着祖国大陆的开放及发展而把目光转向祖国大陆高等学府。

1986年,敬文先生年事已高,身体不适,基金会工作由其长子朱恩余主持。在朱恩余夫妇的努力下,1988年在苏州大学设立了朱敬文奖助学金。 以后,该项奖助学金逐步向省内多所高校推广。从 1999 年起,朱敬文教育基金 在大陆每年资助总金额达 300 万元,资助学生近3000 ,并在这些学校资助建立了现代化的敬文图书馆,使数万名大学生受益,同时使敬文精神广为传播。

朱老先生不幸于 1996 年12月在香港仙逝,杨畹珍夫人亦于 2001 年3月仙逝。二老享年均超过 90 高龄,安葬于苏州市东山华侨公墓。